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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管理 >> 本市公民办理医疗临床用血手续示
  一、病人由医院血库直接供血
  1、六十周岁以上的病人(凭本人身份证)
2、港澳台同胞、华侨、外国公民。
3、急诊病人可先用血后补办用血手续
  二、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:
  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,按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,并免交用血互助金;
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,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,并免交用血互助金;
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,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家庭成 员需临床用血的,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,并免交用血互助金。
  三、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公婆、岳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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